发表时间:2020-04-06
为了更好地指导徐州市户外广告建设,打造具有徐州特色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示范城市”,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受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编制了此次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项目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项目名称:徐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
设计单位: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规划前,江苏省接连颁布了一系列与户外广告相关的标准、规范、指南,鉴于户外广告相关的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变更,当时的徐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已不能满足户外广告规划审批、整改提升的需求。很多现实问题也逐渐凸显,包括违规乱建、安全隐患、广告与周围环境不协调、风格和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等状况亟待解决。
为了将一个创新、高效、美观、安全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环境,与徐州市的历史文化、生态山水、城市建设环境完美融合,复旦设计院提出“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两大规划措施。打造全面体现“汉风雅韵特色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成为了此次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亮点。
刚性控制
根据用地性质,规划将徐州市中心城区划分为开放设置区、一般设置区、严格设置区和禁止设置区。针对四大分区分别提出相应的规划目标和控制要求。
刚性控制使得此次徐州市的户外广告规划在近期和长远来看都具备很强的操作性,更便于相关机构人员的有效实施和遵守。
根据徐州市建筑物的特征,分类控制导则将徐州市的建筑物按照建筑的类型分为带裙房高层建筑、不带裙房高层建筑、多层商业建筑、一般多层建筑和其他特殊建筑形式。对这五种类型的建筑形式提出分类指引性的控制规定。例如:带裙房高层建筑和多层商业建筑。
带裙房高层建筑
· 高层建筑主楼实体墙面设置建筑冠名,建筑冠名位置和形式在 S1\S2\S3 中选其一,宜采用镂空形式,鼓励采用夜间照明措施。横向建筑冠名宽度 d ≤ 1/2D,竖向建筑冠名高度 h≤ 1/4H。
· 当高层建筑高度超过 100m,建筑冠名单个字的高度不得超过 3m;当高层建筑高度在 60-100m,单个字的高度不得超过2m;当高层建筑高度在30-60m,单个字的高度不得超过1.5m;当高层建筑高度在 30m 以下,单个字的高度不得超过 1m。裙房建筑冠名单个字的高度不得超过 0.8m,不得与高层建筑冠名相同。建筑冠名单个字的厚度不得超过 500mm。
· 建筑冠名与建筑立面顶部和建筑立面边线应保留适当的距离。
· 墙身广告只能设置于裙房部分,面积不得超过其依附的裙房部分立面正投影面积的 30%。
· 沿街建筑底层店招字体高度不宜大于底板高度的 1/3,文字总长度不宜超过底板长度的 3/4。
带裙房高层建筑户外广告设施示意图
多层商业建筑
· 多层商业建筑如果只属于一个单位,可在建筑上设置一个建筑冠名。建筑冠名形式和位置在 S1\S2 中选其一。
· 墙身广告设施总面积不宜大于该立面面积的 30%。
· 自建筑物 ±0.00 标高起到户外广告设施顶部的高度 h 不宜超过 24m,即 h ≤ 24m。
· 店招字体高度不宜大于底板高度的 1/3,文字总长度不宜超过底板长度的 3/4。
多层商业建筑户外广告设施示意图
弹性引导
在刚性控制的基础上,规划将徐州市重点区域划分为历史传统风貌区、现代时尚风貌区、生活居住风貌区、企业园区风貌区、自然游憩风貌区五大引导分区,创新性的提出弹性引导原则,极大的避免出现千城一面的情况,更能突显徐州市的特色历史和文化风貌。
作为五大风貌规划区代表之一,历史传统风貌区主要指徐州市老城区,包括彭城广场、淮海广场、人民广场、户部山等。这里鼓励强化徐州传统历史风貌 , 体现“汉风雅韵”的风貌特色,将徐州这个拥有超过6000年文明史的千年帝都,大量的文化遗产,丰富的名胜古迹和深厚的历史古韵,融入到现代城市户外广告整体规划中来。
在这一区域的广告设置中,墙身广告应控制体量和密度,不应设置屋顶广告,不推荐设置LED电子显示屏。候车亭、路名牌、路灯杆、垃圾箱、交通护栏、交通指路牌、红绿灯杆禁止设置各种广告和招牌,还原其独立的市政功能。
鼓励设置与绿化、雕塑、电话亭、景观小品相结合的户外广告设施。在较宽人行道、步行街、广场等公共场所可适当设置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严禁设置各种大小落地立柱式户外广告和跨街的户外广告设施。
户外店招标牌鼓励仿古材质,使户外广告设施与周边建设环境相融合,以保护徐州市老城区的传统风貌,营造和完善富有徐州市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建设环境。
结语:通过“刚柔并济”式的控制和指引性的规划,力求提升徐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的品质,塑造城市特色、美化城市风貌、提升城市整体建成环境。张弛有度的将户外广告规划治理工作落在实处,避免一刀切的同时,形成有亮点、有品位、有特色的新徐州户外广告标准,塑造精致、细腻、整齐、有序的户外广告设施体系,为徐州城市建设打造一张张更加生动的“脸”。